按照《2014年都江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都江堰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14年都江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4年7月7日至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地点: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市就业和社保综合服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28-89741026。
(三)所需材料:
1.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免冠照一张(2寸)。
4.应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国外及港澳台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毕业生推荐表(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入学时间、完成学业、发放证书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所学专业应与毕业证专业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提供虚假证明,不予聘用)。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教育类教师岗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为师范类专业的应出具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大学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7.教育类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应提供服务协议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
(四)考生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资格复审,并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依次递补人员另行公告,依次递补人员应于2014年7月15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经复审合格后入围面试。递补仅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不再递补。
(五)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费80元/人。
(六)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
1.公共类及卫生类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教育类考生:采取说课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是指考生在完成说课后,在结构化面试题中任选一题作答)。
(三)其他事项: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时,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准时报到(面试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其他
因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未达到1:2的招考比例,经研究,都江堰市蒲阳镇卫生院内科(岗位代码03001)、都江堰市虹口乡卫生院检验科(岗位代码03025)岗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附件:2014年都江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一览表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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