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中青年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党性修养的党政领导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有关精神,中共中央党校2015年继续招收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区域经济学
二、学制、培养方式和毕业
(一)学制:3年,2015年9月-2018年7月
(二)培养方式:学习采取集中面授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到北京集中一次,每次连续20天左右。
(三)毕业: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毕业综合考试和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颁发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
(一)招生对象: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科级以上干部或党校、高校、科研院所、政策法规研究部门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党员领导干部。
(二)报考条件: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式:考生自愿报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与统一考试相结合。
不招收任何类型的免试生,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入学考试,否则不予录取。
四、报名时间、地点、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4日—2015年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望京中环南路1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213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
1.贴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的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式两份);
2.组织人事、党委(组)等部门以文件形式下发的职务任免通知原件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关系所在地(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电话:
解老师:010-64721163,13501129048;
王老师:010-64727059,18500152826。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表一定要本人如实填写,没有的项目填“无”,特别是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如因填写错误或字迹不清导致联系不通、录取通知书寄送不到等,后果自负。“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一栏一定要有“符合条件,同意报考”字样,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负责人名章或签名并写明固定电话;该表将作为重要材料之一进入学生毕业档案。
2.考生在填报班次及专业时须全面考虑,一经录取,一律不予转班、转专业。
3.上述所有报考材料如发现不实,考试前发现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录取后发现的,一律取消学籍,并向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上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通报。所有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4.在职研究生报名实行数码照相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报名时要认真填写《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数码照片图像信息采集表》,并由考生本人凭此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照像,不照像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图像信息除用于入学考试准考证等材料外,还将用于被录取后入学填写的入档材料《在职研究生登记表》、学生证、期末考试座签、毕业证书等。
5.报名考试费每人120元。
五、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5年5月9日(周六)。
(二)考试地点:考试的具体地点及其它事宜将随准考证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等全面衡量,按照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2015年7月上旬公布录取名单,届时考生可向招生点咨询或上网查询考试成绩(网址:www.ccps.gov.cn)。录取通知书由在职办按报考表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给每一位被录取者。如因通讯地址填写错误或字迹不清而收不到录取通知书、耽误入学报到超过规定时间的,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七、委培费
每人每学年9000元,3年共计27000元,在入学报到时一次交清。
原标题: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班)2015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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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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