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4、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简章内容比较研究

2015-03-29 14:44:00   来源:    点击:
简章内容 2014年简章内容 2015年简章内容 简章内容比较
招收人数          1000人              1370人 增加370人,且不含急需紧缺专业选调招收人数。
招收对象  (一)符合我省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全国普通高校2014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急需紧缺专业目录见附件2)。(二)其他专业的全国普通高校2014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三)2013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且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一)2015年毕业的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二)2014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中,担任过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不含任期未满中途卸任的),且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014年把符合我省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全国普通高校2014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都放在一批考试,未单列招收。
2015年是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考试单列。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014年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副班长均可参加考试,对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没有限考。
(二)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自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二)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2015年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副班长不准参加考试,对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限考。
(三)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急需紧缺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须至少具备下述三个条件之一,其他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须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并至少具备后两个条件之一: (四)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两个条件之一:  
1、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 1. 2015年2月3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  
2、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2.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  
3、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副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等);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反映,2015年2月3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反映,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及以上,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即1989年2月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84年2月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即1982年2月3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相应放宽3周岁。  
(六)18周岁以上,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相应放宽3周岁。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受过处分的人员,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时间节点 审核推荐:2014年4月21日前 审核推荐:(无) 2015年没有审核推荐时间,也没有笔试合格线公布时间。
网上报名:2014年5月5日- 5月12日上午8:00 网上报名:2015年2月3日- 3月2日上午9:00
资格初审:2014年5月5日-5月12日 资格初审:2015年2月3日-3月2日
网上缴费:2014年5月5日-5月14日上午8:00 网上缴费:2015年2月3日-3月4日上午9:00
准考证打印:2014年6月9日- 6月14日 准考证打印:2015年3月18日- 3月21日
笔试时间:2014年6月15日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
笔试成绩:2014年7月4日公布 笔试成绩:2015年4月17日公布
笔试合格线:2014年7月9日发布 笔试合格线:(无)
资格复审:2014年7月31日-8月1日 资格复审:2015年5月8日-5月9日(增加复审材料《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
面试时间:2014年8月2日 面试时间:2015年5月10日
选调程序 应届大学毕业生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审核提出初步人选,报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核准推荐,自愿到民族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向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提出初步人选后报县(市、区)委组织部核准推荐。 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填报服务地所属市(州)职位。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的各项内容(详见附件2),此表在资格初审通过后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单位),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015年报名时没有应届大学毕业生向所在院(系)党组织申请和院系推荐程序。
2015年报考时本人要填写《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此表在资格初审通过后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单位。
笔试加分 1、针对“5.12汶川(微博)地震”表现突出的人员,“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 报考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地区所属部分县(详见附件3),属于三州地区生源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三州地区以外生源,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三州生源考生,须于2015年3月31日前的工作日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详见附件3)送至所报考的市(州)委组织部审核。市(州)委组织部于2015年4月15日前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供考生查对。 2015年没有地震加分项。
2、报考阿坝(微博)、甘孜(微博)、凉山(微博)三州地区所属县(市),属于三州地区生源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5分;三州地区以外生源,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2015年加分分值有变化,三州地区生源加3分,三州地区以外生源加2分。
填报志愿 省委组织部按选调名额的4倍,分急需紧缺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其他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三类分别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于2014年7月9日统一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含加分后达到)以上的考生,可参与填报职位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志愿,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地所属市(州)范围内选择填报相关职位。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招录计划表”、“报考指南”、“职位编码表”等后,于2015年 2月3日-3月2日上午9:00(2月17日上午9:00-26日上午9:00因网站维护暂停报名),登录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http://xds.gcdr.gov.cn),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填报服务地所属市(州)职位。 2014年在合格分数线公布后填报志愿。
2015年不再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填报服务地所属市(州)职位。
资格复审 按选调计划的3倍,从高到低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符合条件的填报志愿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3:1的,可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含加分后达到)以上但未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中再次征集志愿。急需紧缺专业职位、三州地区职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等,经再次征集志愿后仍达不到3:1的,可适当放宽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根据笔试折合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笔试加分),按3: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14年按选调计划的3倍,从高到低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生须携带推荐单位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登陆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证书原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复审合格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015年根据笔试折合总成绩,按3: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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