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内容及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人员情况在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州政务网进行公示,请注意查看。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选调名额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体检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通过考生填报信息所留电话进行通知,不再另行公告。复检不合格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考生的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现实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拟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安州政务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查不属实的,在30日内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办理调动手续入职后,在绵阳市安州区工作服务年限须满5年方可申请调离。
十、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整个选调过程若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选调资格,已被选调的予以退回。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在区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十一、本《公告》由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16-4336093(区委纪委)
0816-4365002(区委组织部干部股)
0816-4337185(区法院纪检组)
咨询电话:0816-4335226(区法院)
原标题: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关于面向区外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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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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