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绵阳安州区人民法院选调公务员6名公告(2)

2017-04-19 16:09:19   来源:绵阳人事考试中心    点击: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内容及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人员情况在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州政务网进行公示,请注意查看。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选调名额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体检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通过考生填报信息所留电话进行通知,不再另行公告。复检不合格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考生的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现实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拟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安州政务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查不属实的,在30日内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办理调动手续入职后,在绵阳市安州区工作服务年限须满5年方可申请调离。

十、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整个选调过程若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选调资格,已被选调的予以退回。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在区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十一、本《公告》由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16-4336093(区委纪委)

0816-4365002(区委组织部干部股)

0816-4337185(区法院纪检组)

咨询电话:0816-4335226(区法院)

原标题: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关于面向区外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2017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aboff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