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导向鲜明 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芝麻大的官儿,无限大的责任。”这是不少乡镇干部的共同感受。乡镇政府究竟要承担哪些职责?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明确了乡镇政府主要提供的8个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险服务、基本社会保障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等,涵盖了改善乡村教学环境、加强社区职业技能培训、加强乡镇示范公益性公墓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方面。此外,乡镇政府还要提供符合当地实际和人民群众需要的其他公共服务。县级政府要制定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把脱贫攻坚等任务列入清单,明确服务对象和要求。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乡镇政府。重点扩大乡镇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优化乡镇行政区划设置,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改设镇和镇改设街道,实施扩权强镇。
民生导向更加鲜明。我省提出,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确了要进一步强化兜底功能,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重点人群倾斜力度,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
落实乡镇工作补贴 提高工作人员待遇
“乡镇干部是乡镇工作的主体,让他们安心工作,对于乡镇事业发展至关重要。”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负责人在解读时表示,《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改进绩效评价奖惩机制。将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注重从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落实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实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
同时,还提出了要结合不同乡镇实际,建立科学化、差别化的乡镇政府服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之间履职双向考核评议制度,完善社会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办法,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
此外,《实施意见》对改进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出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尽可能交由社会力量承担,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乡镇政府主要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包含8个方面: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改善乡村教学环境,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做好控辍保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推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家政服务等就业创业服务;
——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
——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和优抚安置政策,加强乡镇示范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动农村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基本养老等基本社会保障服务;
——做好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计划生育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加强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创建平安乡镇;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发展,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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