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四川省招警考试《申论》含答案解析

2009-08-07 17:58:07   来源:中公教育    点击:

2009年四川省招警考试《申论》试卷

 

满分:100分 时限:150分钟

 

一、注意事项

1.本次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写作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综合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150分钟,其中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申论各题均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作答,准考证须用2B铅笔填涂,答题须用蓝、黑色墨水笔(圆珠笔)作答,在作答时,不得使用本人姓名,答题中凡出现本人姓名者作违纪处理。

4.请使用简体汉字作答。

二、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如下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一题:根据给定资料(十一),针对某地交管部门挂出的标语,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你赞成哪种意见?为什么?请简要阐述你的看法。(20分)

要求:观点明确,阐述清楚,不要抄原资料,逻辑性强,语言简洁;限200字内。

二题:假如A市酒后驾车现象也十分严重,请你参考给定资料,结合社会生活实际,从A市人民政府的角度提出关于严厉整治酒后驾车行为的措施。(30分)

要求: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措施得当、具有可操作性;限500字内。

三题:对整治酒后驾车,给定资料(七)提出了“自律”、“他律”的问题。请根据给定资料反映的情况和社会生活实际,针对酒后驾车现象,围绕“自律与他律”这一论题,自选角度,自拟标题,写一篇800-1000字的议论文,阐述你的看法和认识。(50分)

要求:审题准确,观点鲜明,论据充分,阐述深刻;条理清楚,语言流畅;书写工整,卷面整洁。

三、给定资料

(一)今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证、醉酒驾车肇事者孙伟铭死刑,剥夺政法权利终身。去年12月14孙伟铭无证超速醉酒驾车肇事,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后逃逸。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孙伟铭无视公共安全,长期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并多次违反交通法规,反映出他对交通安全法规以及他人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蔑视,直到案发时,这辆别克因交通违法的电子眼记录达10次,包括超速、闯红灯等,其中6次为孙伟铭造成。

(二)近年来,酒后驾车肇事案件频发,现举近期部分典型案例如下:

7月3日,南京刘伟醉酒驾车,致使4名行人受伤,其中有3名中学生。

7月15日,桐乡市崇福镇党委委员车国瑜酒后驾车撞死村民,涉嫌交通肇事被免去党委委员一职,接受调查处理。

7月16日,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科科长傅赪无证醉酒驾车,连撞11人,3人死亡,5名伤势较重,傅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7月29日,重庆綦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荣增鹤酒后驾驶警车肇事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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