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眉市编发〔2012〕60号)和各单位遴选公告的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评考核、体检、审定等程序,刘云杰等3名同志被确定为遴选拟调人选,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情况附后)。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反映,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有反映且问题属实、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此公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负责解释。
社会监督电话:028—3816611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关于眉山市2017年市级政府序列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调人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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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眉山市市级政府序列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调人员名单.doc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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