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中公时事政治频道更新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并提供时事政治热点、时政模拟题、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今天我们关注--时政热点:治理“低价游”“购物游”比登天还难?。
近日,云南丽江一位导游斥责游客“铁公鸡”的视频引发关注。视频显示,一女性导游在车上对乘客说:“这是购物团,没说你们必须要买多少,你给我个件数,结果你们三个来到这里,铁公鸡,你叫我怎么跟旅行社交代。”5日,丽江市旅发委发布通报证实了这一消息,涉事旅行社及导游已被立案调查。(2月7日《北京青年报》)
“雪乡导游车上强售套票”事件刚刚平息,“铁公鸡”事件又横空出世。而实际上,近些年来,一些旅行社为了招揽游客,大搞恶性竞争,“低价游”“购物游”甚至“零负团游”塞满受众眼球。一些旅行社,名义上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来赚取游客眼球,而背后则通过导游向游客增加自费景点和购物点赚取“回扣”,以填补亏空,实现赚钱。有的旅行社根本不给导游发工资,而是让导游在游客身上“想办法”,于是导游谩骂、侮辱甚至殴打“一毛不拔”的游客的各种事件便不时上演。
平心而论,这些年,政府以及旅游部门在整顿旅游市场、打击“低价游”“购物游”方面也没少下功夫。201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旅游法》就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导游管理办法》规定,导游不得“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得“以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诱骗旅游者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得“以殴打、弃置、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辱、咒骂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等消费项目”等。其中,导游不得“强制游客消费”,否则最严重的要吊销导游证。
拿丽江市所属的云南省来说,早在2017年4月,该省“史上最严”的旅游整治工作开启,要求坚决取消旅游定点购物,坚决下架不合理低价产品,强化导游管理,斩断利益链条。可现实状况不容乐观,“购物游”“低价游”还是屡禁不止。
究其原因,一方面,导游的问题其实根源在于旅行社违法违规。视频曝光的主角往往是违规导游,而忽略了违规旅行社。一些旅行社从自身利益考虑,不给导游发工资或者发很少的工资,逼迫导游从游客身上“想办法”。还有的旅行社,打出“低费旅游”的幌子,背后却通过游客在其指定的购物店消费来拿“回扣”。拿本次“铁公鸡”旅游事件来说,那位导游无意之中就道出了旅行社的违法做法,从“购物团”“购物件数”“怎么跟旅行社交代”等表述就明显看出,旅行社已经涉嫌违法。
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对于违规违法旅行社没有尽到监管责任。一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深入其中,做细致的监管工作,二是对于违规旅行社以及导游,没有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惩治。比如,对于违规旅行社,该取缔业务的没有取缔;对于违规导游,该吊销导游证的没有吊销,等等。
乱世用重典。对于长期存在的违法旅游现象,尤其是似曾相识、长久不衰的逼迫购物现象,就应该密切监管,全天候监督,并对违规旅行社以及违规导游,依法依规严厉制裁,坚决打击。
不得不说的是,“低价游”“购物游”“零负团游”存在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强迫购物的新闻隔三差五就搬上新闻头条,公众对其早已深恶痛绝。如此语境之下,相关部门倘若再拿出“监管面太广”“监管困难”等等说辞为自己开脱,确实没了说服力。监管违规违法旅游现象,难道比登天还难?
文/曲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生代理 | 支付方式 | 网站地图 | 手机页面 | 友情链接
Copyright©1999-2018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10218183号 京ICP证161188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593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