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特岗教师考试公告已发布,中公教育将2018四川特岗教师考试报考条件整理如下,供考生参考。)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年龄不超过30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
4.学历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考初中和小学招聘岗位。
(2)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招聘岗位。
5.教师资格条件
(1)报考初中招聘岗位:取得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教育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为语文或少数民族语言的,可报考藏语文、彝语文岗位;任教学科为物理的可报考藏物理岗位;任教学科为数学的可报考藏数学岗位。
(2)报考小学招聘岗位:取得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心理教育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心理教育以外岗位的,对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不作要求。
(三)其他要求
1.凡志愿报考特岗教师的人员(即考生)需于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参加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可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需注明教师资格证书种类、任教学科和编号)。
2.近三年以来存在下列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特岗教师:参加了特岗教师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已经通知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签的;签订了《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到岗的;派遣到岗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
3.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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