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成都市交管局招聘交通管理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200人公告(2)

2018-03-09 16:37:46   来源: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点击: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按报名表相关要求准备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彩照、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并通过指定邮箱(3171184237@qq.com)将上述资料投递进行在线申请。未按报名表要求投递报名简历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完善、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至30日,报名人员如达到计划招聘人数1:2.5比例,将不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地点

1.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通过网上报名人员须于3月31日至4月1日前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包括当面核实报名者的身份、学历等信息和身高测量。报名者需携带本人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除本人照片)和复印件1份。现场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材料不相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交通常识。

(二)面试

面试以了解应聘者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情况为主。

(三)附加分

1.附加分项目:

(1)公安及政法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加3分;

(2)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加3-5分;

(3)持有有效大货车、大客车驾驶证(B2、A)加2-4分;

(4)公安及政法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及曾就职于公安机关的警务辅助人员有立功受奖情况的,视立功受奖情况加3-5分

(5)有写作、外语、计算机应用、体育、文艺及其他专业技能等特长的应聘者,凭相关刊发作品、等级评定书、获奖证书,视情况加2-4分。

2.以上加分项目可累加。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初审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环节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四)笔试及面试成绩分配比例

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附加分。总成绩将于2018年4月6日前,在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网站(www.cdjg.gov.cn)进行公示。

(五)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为准;

地点: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四分局(成都市三环路羊犀立交外侧蜀西环街街口右侧)。

六、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以通知为准。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之后应聘环节。体检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考察及培训

(一)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二)岗前培训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考察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培训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培训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其它不适合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情况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二)应聘者被聘用后,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6406946、86406817

附件下载>>>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原标题:关于招聘交通管理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交通辅警)的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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