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成都成华区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人员47人公告(3)

2018-04-09 11:19:26   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点击: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通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达不到各岗位规定面试比例的,可降低比例或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华区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内容:原件核对校验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应聘人员在笔试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和打印,本人正面免冠同底半身彩色照片2张)、《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相应资格证和执业证需复印全本复印件),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1套(证明材料收原件)。

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

3、资格审查要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顺序。同一岗位最多递补2次。

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

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3、面试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相关规定办理。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成华区门户网站公布。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华区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区其他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一)进入体检人员由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最多递补2次。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同一岗位最多递补1次。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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