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政审
由仁和区公安分局政工科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予录用。
(六)确定人选
考察政审后,按照综合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总分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优先录用下列人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摩托车驾驶证和汽车驾驶证人员、仁和区户籍人口。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仁和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平安仁和”微信公众号和仁和区公安信息网(公安内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八)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未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人员,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对通过岗前培训的人员予以聘用。聘用期间,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
本通告由仁和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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