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经报泸州市司法局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0名(男性优先),从事强制隔离戒毒管理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聘用性质:劳动合同制人员。
(二)聘用时间:二年(试用期2个月)。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表现,期满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有从警从军经历优先,身高165公分以上;
3、文化程度高中(中专)及以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聘用人员待遇:
每月基本工资2100元,购买“五险一金”,其他待遇酌情解决。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镇一心街91号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工监察室。联系人:钟警官、李警官,电话:0830—2701834。
(三)报名手续: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原件(或退伍证)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两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填写好《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
(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
(六)体检。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我所统一组织考生到医院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所缺名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依次替补。
(七)政审。对体检合格考生,由我所组织政审。政审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830—2701834
原标题: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公开招聘辅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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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报名表.docx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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