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2018年定向乡镇公务员笔试折合总成绩、排名及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8-06-20 13:36:42   来源:宜宾三江人才网    点击: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公告》精神,现将宜宾市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折合总成绩、排名及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本人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所报考职位的笔试排名,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

三、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考生需按《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公告》中资格复审要求,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或服务地所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其中,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需出具2018年12月31日前是否服务期满、工作表现、有无社会不良反映等内容)。“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人员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出具证明材料;“三支一扶”项目人员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人员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教育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人员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团委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印章。

(二)优秀村干部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及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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