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广安市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以下简称定向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事宜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0%),按1: 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7月2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进行。
(三)资格复审地点
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
(四)资格复审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的要求,携带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缴费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或证明:
1.各有关单位审核盖章齐全的《四川省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正反两面打印, 贴照片;第三栏“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不需要出具意见和盖章)。
2.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鉴定材料原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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