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雅安“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246人公告

2018-03-21 13:41:08   来源:雅安人事考试网    点击: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经研究,拟开展雅安市2018年上半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活动,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专业人员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我市事业单位赴外招才引智需求名额246名(其中,市属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不限名额),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2018年上半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岗位条件一览表》。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具体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年龄要求为准,出生年份在此基础上相应增减)。

4.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截止2018年3月30日。

5.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才引智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各县(区)、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本次招才引智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如下:

时间 报名地点 活动名称 联系人
2018年3月30日上午9:00—12:00 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 双选会 朱贵晴13419345095
2018年3月31日上午9:00—12:00 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二楼大厅 四川省春季医药、生物、卫生人才大型专场招聘会 张义哲
2018年4月20日上午9:00—12:00 四川大学望江校区 四川省春季硕士、博士人才对接洽谈会 18328041250

2.报名程序。考生填写好《雅安市2018年上半年“雅州英才”工程赴外招才引智报名表》,连同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进行报名。考生如系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对有工作经历或年限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工作年限佐证材料。

3.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核程序。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才引智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核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和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情况及时组织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并根据考生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三方协议(仅限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已通过考核确定了拟聘用人选的名额,不再接受后续报名。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县(区)和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实施,体检时间由各县(区)和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并至少提前两天通知已通过考核的拟聘用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各县(区)、市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包括在2018年7月31日前,对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五)公示

各县(区)、市级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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