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且于2018年7月31日前已取得了岗位要求学历毕业证书的人员及其他人员。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不得报考。试用期满,最低服务年限满的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报考。
取得了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应聘与教师资格证书认证学科相一致的教师岗位;民族院校毕业生可应聘与所学专业对口的藏语及藏汉双语教师岗位,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到岗后的三周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学前(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或已取得了学前(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报考学前(幼儿)教育教师岗位。
资格条件中所称“在本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18年3月26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本州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计划”等项目人员。
(二)招聘范围。紧缺专业不限招聘范围,非紧缺专业面向全州招聘,详见《阿坝州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信息表》)。考生报考招聘范围面向本州的岗位需具备2015年3月17日之前至今的阿坝州内户籍(本州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市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和行为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3月21日—2000年3月26日期间出生),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知识、技能和资格等条件(具体岗位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人员均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教育类岗位招聘91名;卫生类岗位招聘110名;综合类岗位招聘265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
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资格审查由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公示、审批、派遣等环节。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入口(http://bm.e21cn.com)。请有意报名的考生提前注册,并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以确保顺利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8年3月21日—3月26日24:00。
(三)报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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