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笔试
1.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两门笔试科目均不区分初中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
笔试一律使用规范汉字答卷。
笔试时间:6月2日。上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下午《专业知识笔试》。
笔试地点:拟定在报考岗位所属市(州)政府所在地。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中明确的为准。
2.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报考2018年特岗教师的所有考生均参加《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的通知》(川人社发〔2012〕145号)进行命题和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教师职业道德。
3.专业知识笔试。
报考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信息技术、科学、藏数学岗位的考生参加数学专业知识笔试。报考藏物理岗位的考生参加物理专业知识笔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心理教育、藏语文和彝语文岗位的考生参加语文专业知识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的命题依据及标准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其中,英语笔试不考听力,数学按文科类要求。
4.笔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的笔试综合成绩由《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共同组成,各占50%的分值。其中,存在一门笔试科目缺考、违纪或得分低于该学科笔试平均分一半的考生,不计算其综合成绩,不参加综合成绩排序,不纳入确定面试人选范围。缺考、违纪或一门笔试成绩得0分的考生不纳入本学科笔试平均分计算范围。
5.公布笔试成绩。
6月27日至8月30日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公布笔试成绩,考生根据网络提示,用本人的报名信息查询笔试成绩,包含《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笔试综合成绩及在所报考同岗位考生中的排名。
6.确定面试人选。
依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设岗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按“报考设岗县”和“报考岗位”确定的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人选需求数的,在填报了相应“调配志愿设岗县”的考生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仍未达到面试人数要求的岗位,在填报了服从地区任意调配的考生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其中,深度贫困县招聘岗位确定面试人选方式为:按设岗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在报考深度贫困县岗位的考生中,本县籍考生优先依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不足的由报考同岗位的外县考生依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还不足的在填报了相应“调配志愿设岗县”的考生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仍不足的在填报了服从地区任意调配的考生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若其后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没有达到面试人选比例规定的岗位,照常组织面试考核。
7月10日,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四川教育网和四川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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