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征集志愿
各地首次组织面试考核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后,若还存在岗位空缺,设岗地区将组织征集志愿,满足招聘对象及条件规定要求的,可以调整岗位征集志愿,在参加特岗教师招聘笔试、具有笔试综合成绩、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所有考生中进行调剂,其中两类人员除外:一类是参加面试考核后已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的考生;另外一类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首次面试考核后,请各位考生适时关注各市(州)、县(市、区)教育网的征集志愿公告。深度贫困县招聘岗位出现缺额时参照首次录取方式招录。
十、岗前培训
对拟聘特岗教师实施岗前培训,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以及培训方式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通知。
十一、签订协议
通过岗前培训后,拟聘的特岗教师按设岗县(市、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并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服务学校。
十二、组织纪律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涉及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以四川教育网、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本简章由教育厅、省委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
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
政策咨询: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028-86137183
报名考试系统技术咨询:028-8671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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