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资格审查及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中旬,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报到后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培训、派遣上岗等各环节招聘工作由面试组织单位自行实施。
1.面试报到:考生应在面试前一天到面试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考生面试前下载《特岗教师招聘登记表》(在面试公告中明确),按要求填写完善表格,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三份(贴上照片),并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位证、准考证、加分证明(获奖证书、实习支教证明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需注明教师资格证书种类、任教学科和编号)。报考深度贫困县岗位的考生还需携带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依据考生提供的证件,审查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条件,并签署资格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依据考生提供的加分证明,核定加分分值,填写在加分栏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对象和条件的考生,即可参加面试考核。
3.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对于没有组织本专业知识笔试的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心理教育、藏语文、藏数学、藏物理和彝语文等专业岗位考生,将加大专业知识水平测试和能力考核力度。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面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4分),面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确定体检人选:依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其中,深度贫困县招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本县籍考生参加体检,不足的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外县考生参加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体检人员名单由面试组织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县(市、区)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发布通知。
2.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3.递补: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同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深度贫困县招聘岗位按照确定体检人选办法递补。
体检结束后,由设岗县(市、区)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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